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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自律组织促进政采行业规范
发布日期:2018-01-02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近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联合会首届会长赵立妙在会上提出,联合会将逐步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行业宣讲与跨行业交流、特定行业或跨行业之间的政府采购业务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此次会议由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郭定方主持。会议宣布了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同时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议,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在大会上当选为首届会长,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郭定方当选为首届秘书长。

  赵立妙在会上宣读了《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章程》《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会费标准与收取办法(草案)》,并公布了联合会的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管理与入会程序、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及罢免、办事机构、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支出管理、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等相关内容。

  联合会成立后,将肩负起什么样的使命?赵立妙强调,联合会的使命,是为政府、行业、社会、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逐步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工作,建立政府采购活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服务工作,包括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探索建立行业职业化教育体系,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行业宣讲与跨行业交流活动,包括邀请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行业内专家等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宣讲活动,开展特定行业或跨行业之间的政府采购业务交流。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是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采云有限公司、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家单位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正当愿望及合理诉求,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维护会员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组织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府采购发展规划、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技术行业标准等建议;开展行业自律,制定政府采购行规行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提供政府采购信息与技术咨询;协调行业内外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政府采购投诉等法律咨询服务等。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首届会长1名、副会长6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并遴选出31位常务理事单位(或个人)。目前,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首批会员共有264家。未来,联合会还将进一步扩大入会的会员范围。

  据悉,来自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及来自浙江省内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供应商等20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大会。财政部国库司也向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的成立发去贺电,希望联合会成立后,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为推进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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